公司动态



政策法规

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
2月22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即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这是21世纪以来第19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文件指出,牢牢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突出年度性任务、针对性举措、实效性导向,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扎实有序做好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重点工作,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
中国人民银行 中央农办 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 银保监会 证监会关于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重要精神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部署要求,近日,人民银行、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财政部、银保监会和证监会发布《关于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意见》(银发〔2021〕133号,以下简称《意见》)。
关于适用民法典担保制度的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已于2020年12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4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国农业信贷担保工作的通知
2015年以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推动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运营(农业信贷担保以下简称农担),探索了有益经验,取得了积极进展。当前,全国农担体系框架已经基本建立,服务能力不断提升,业务规模加快发展,但也存在业务发展不均衡、服务对象不精准、存在一定风险隐患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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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新闻


省农担公司党支部召开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
根据省财政厅机关党委安排部署,2月28日,省农担公司党支部召开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会议由公司党支部书记常晓强同志主持,省财政厅农业处副处长周雯同志出席指导并作点评,公司党支部党员参加会议。

省农担公司党支部召开2022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2023年2月20日,省农担公司党支部召开2022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会议由省农担公司党支部书记常晓强同志主持,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周学华同志到会指导并作点评,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

省农担公司党支部召开年轻干部廉政警示教育大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财政厅机关党委年轻干部廉政警示教育大会精神,切实对公司年轻干部起到廉政警示教育作用,3月28日,省农担公司党支部召开年轻干部廉政警示教育大会。会议由公司党支部副书记常晓强主持,公司全体员工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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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范围
服务范围限定为农业生产(包括农林牧渔生产和农田建设)及与农业生产直接相关的产业融合项目(指县域范围内,向农业生产者提供农资、农技、农机,农产品收购、仓储保鲜、销售、初加工,以及农业新业态等服务的项目),突出对粮食、生猪等重要农产品生产的支持;担保规模限定为单户在保余额不超过1000万元。

优惠政策
省级财政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担保费用补助和业务奖补政策,支持省级农担公司降低担保费用和应对代偿风险,确保政策性农担业务贷款主体实际负担的担保费率不超过0.8%(政策性扶贫项目不超过0.5%),同时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履行支农支小职责,降低省级农担公司担保贷款利率,切实降低综合融资成本。

服务对象
聚焦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小微农业企业等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以及国有农(团)场中符合条件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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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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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广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近期,我公司接到举报,在我公司日常担保和“新农直通车”活动开展过程中,存在不法人员以帮您获取省农担公司担保为由收取费用的现象。为保护好您的权益,避免财产受到损失,我公司特向您提示如下:
一、我公司在为您提供银行贷款担保过程中,严格按国家规定标准,只收取担保费,不收取任何形式的其他费用。
二、我公司从来没有委托或聘请任何社会中介机构为您提供任何形式的贷款担保辅导、帮助或包装。
三、如您在通过“新农直通车”向银行申请贷款过程中,遇到自称可以帮助您快速简便获得贷款担保并收取费用的人员时,切勿轻信,请通过省农担公司官网或致电省农担公司咨询核实,以免上当受骗。
省农担公司一直以来秉持着“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专注农业、风险可控”的经营理念,专注于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便利优惠的融资担保服务,着力缓解农业领域融资压力,助力全省农业产业发展。如您发现类似情形,请及时向我公司反馈,如遇到以上骗局导致您发生财产上的损失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寻求帮助,谢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服务电话:0851—86696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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