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动态



政策法规

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
2月22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即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这是21世纪以来第19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文件指出,牢牢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突出年度性任务、针对性举措、实效性导向,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扎实有序做好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重点工作,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
中国人民银行 中央农办 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 银保监会 证监会关于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重要精神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部署要求,近日,人民银行、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财政部、银保监会和证监会发布《关于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意见》(银发〔2021〕133号,以下简称《意见》)。
关于适用民法典担保制度的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已于2020年12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4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国农业信贷担保工作的通知
2015年以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推动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运营(农业信贷担保以下简称农担),探索了有益经验,取得了积极进展。当前,全国农担体系框架已经基本建立,服务能力不断提升,业务规模加快发展,但也存在业务发展不均衡、服务对象不精准、存在一定风险隐患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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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新闻


以案为鉴筑防线 警示教育促廉洁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财政厅党组关于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专项工作安排部署,2023年9月13日,省农担公司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暨警示教育大会。

省农担公司党支部赴三都县大河镇仙桥村开展 “双联双促”献爱心捐赠活动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财政厅机关党委关于“双联双促”帮扶工作安排部署,省农担公司党支部赴三都县大河镇仙桥村开展“双联双促”献爱心捐赠活动。

省农担公司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
2023年4月23日上午,省农担公司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省财政厅指导联络组副组长张昌泽出席会议并作指导讲话,组员章冬梅、王迪出席会议。省农担公司党支部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常晓强主持会议并讲话,公司班子成员、各部门及各市(州)运营中心负责人、党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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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范围
服务范围限定为农业生产(包括农林牧渔生产和农田建设)及与农业生产直接相关的产业融合项目(指县域范围内,向农业生产者提供农资、农技、农机,农产品收购、仓储保鲜、销售、初加工,以及农业新业态等服务的项目),突出对粮食、生猪等重要农产品生产的支持;担保规模限定为单户在保余额不超过1000万元。

优惠政策
省级财政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担保费用补助和业务奖补政策,支持省级农担公司降低担保费用和应对代偿风险,确保政策性农担业务贷款主体实际负担的担保费率不超过0.8%(政策性扶贫项目不超过0.5%),同时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履行支农支小职责,降低省级农担公司担保贷款利率,切实降低综合融资成本。

服务对象
聚焦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小微农业企业等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以及国有农(团)场中符合条件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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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更多】
根据《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三农”抗疫贷产品实施方案〉〈“三农”抗疫贷贴息方案〉的通知》(黔农计财〔2022〕39号)相关要求,我公司对2023年度第二季度申请贴息贷款客户的贴息条件进行了审核,符合贴息条件的项目共324个(详见附件b7c4719bac007ec514686482d011c504.pdf)。
现将贴息对象汇总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省农担公司反馈(联系人:何思余,联系电话:17708515949)。
贵州省农业信贷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7日


电话:0851-86696958
